風爐(灰承):筥、炭撾、火筴、鍑、交床、夾、紙囊、碾(拂末)、羅合、則、水方、漉水囊、瓢、竹筴、鹺簋(揭)、碗?熟、盂、畚、札、滌方、滓方、巾、具列、都籃。
風爐(含灰承):以銅、鐵鑄之,如古鼎形。厚三分,緣闊九分,令六分虛中,致其污墁。凡三足,古文書二十一字:一足云:“坎上巽下離于中”;一足云:“體均五行去百疾”;一足云:“圣唐滅胡明年鑄。”其三足之間,設三窗,底一窗以為通風漏燼之所。上用古文書六字:一窗之上書“伊公”二字;一窗之上書“羹陸”二字;一窗之上書“氏茶”二字,所謂“伊公羹、陸氏茶”也。置滯(土旁)[土臬],于其內設三格:其一格有翟焉,翟者,火禽也,畫一卦曰離;其一格有彪焉,彪者,風獸也,畫一卦曰巽;其一格有魚焉,魚者,水蟲也,畫一卦曰坎。巽主風,離主火,坎主水,風能興火,火能熟水,故備其三卦焉。其飾,以連葩、垂蔓、曲水、方文之類。其爐,或鍛鐵為之,或運泥為之。其灰承,作三足鐵柈抬之。
筥:以竹織之,高一尺二寸,徑闊七寸。或用藤,作木楦如筥形織之。六出圓眼。其底蓋若莉篋口,鑠之。
炭撾:以鐵六棱制之。長一尺,銳上豐中。執細頭,系一小 ,以飾撾也。若今之河隴軍人木吾也。或作槌,或作斧,隨其便也。
火筴:一名箸,若常用者,圓直一尺三寸。頂平截,無蔥薹句鏁之屬。以鐵或熟銅制之。
鍑(音輔,或作釜,或作鬴):以生鐵為之。今人有業冶者,所謂急鐵,其鐵以耕刀之趄(煉而鑄之。內抹土而外抹沙。土滑于內,易其摩滌;沙澀于外,吸其炎焰。方其耳,以令正也。廣其緣,以務遠也。長其臍,以守中也。臍長,則沸中;沸中,末易揚,則其味淳也。洪州以瓷為之,萊州以石為之。瓷與石皆雅器也,性非堅實,難可持久。用銀為之,至潔,但涉于侈麗。稚則雅矣,潔亦潔矣,若用之恒,而卒歸于鐵也。
交床:以十字交之,剜中令虛,以支鍑也。
夾:以小青竹為之,長一尺二寸。令一寸有節,節以上剖之,以炙茶也。彼竹之筱,津潤于火,假其香潔以益茶味。恐非林谷間莫之致。或用精鐵、熟銅之類,取其久也。
紙囊:以剡藤紙白厚者夾縫之,以貯所炙茶,使不泄其香也。
碾(含拂末):以桔木為之,次以梨,桑、桐、柘為之。內圓而外方。內圓,備于運行也;外方,制其傾危也。內容墮而外無余木。墮,形如車輪,不輻而軸焉。長九寸,闊一寸七分。墮徑三寸八分,中厚一寸,邊厚半寸。軸中方而執圓。其拂未,以鳥羽制之。
羅合:羅末,以合貯之,以則置合中。用巨竹剖而屈之,以紗絹衣之。其合,以竹節為之,或屈杉以漆之。高三寸,蓋一寸,底二才,口徑四寸。
則:以海貝、蝸蛤之屬,或以銅、鐵、竹匕、策之類。則者,量也,準也,度也。凡煮水一升,用末方寸匕”,若好薄者減之,故云則也。
水方:以稠榜木(原注,音胄,木名也。)槐、楸、梓等合之,其里井外縫漆之。受一斗。
漉水囊:若常用者。其格以生銅鑄之,以備水濕無有苔穢、腥澀之意;以熟銅、苔穢;鐵,腥澀也。林棲谷隱者,或用之竹木。木與竹非持久涉遠之具,故用之生銅,其囊,織青竹以卷之,裁碧縑以縫之,細翠鈿以綴之,又作油綠囊以貯之。圓徑五寸,柄一寸五分。
瓢:一曰犧、杓,剖瓠為之,或刊木為之。晉舍人杜毓《荈賦》云:“酌之以匏”。匏,瓢也,口闊,胚薄,柄短。永嘉中,余姚人虞洪入瀑布山采茗,遇一道士云:“吾,丹丘子,祈子他日甌犧之余,乞相遺也。”犧,木杓也。今常用以梨木為之。
竹筴:或以桃、柳、蒲葵木為之,或以柿心木為之。長一尺,銀裹兩頭。
鹺簋(含揭):以瓷為之,圓徑四寸,若合形。或瓶、或缶。貯鹽花也。其揭,竹制,長四寸一分,闊九分。揭,策也。
熟盂:以貯熟水。或瓷、或砂。受二升。
碗:越州上,鼎州、婺州次;岳州上,壽州、洪州次。或者以邢州處越州上,殊為不然。若邢瓷類銀,越瓷類玉,邢不如越一也;若邢瓷類雪,則越瓷類冰,邢不如越二也;邢瓷白而茶色丹,越瓷青而茶色綠,邢不如越三也。晉杜琉《荈賦》所謂:“器擇陶揀,出自東甌”。甌,越州也,甌越上。口唇不卷,底卷而淺,受半升以下。越州瓷、丘瓷皆青,青則益茶,茶作紅白之色。邢州瓷白,茶色紅;壽州瓷黃,茶色紫;洪州瓷褐,茶色黑;悉不宜茶。
畚:以白蒲卷而編之,可貯碗十枚,或用筥。其紙帊以剡紙夾縫令方,亦十之也。
札:緝栟櫚皮,以茱萸莫木夾而縛之,或截竹束而管之,若巨筆形。
滌方:以貯洗滌之余。用楸木合之,制如水方,受八升。
滓方:以集諸滓,制如滌方,處五升。
巾:以絁布為之。長二尺,作二枚,互用之,以潔諸器。
具列:或作床,或作架。或純木、純竹而制之;或木或竹……,黃黑可扃漆者。長三尺,闊二尺,高六寸。具列者,悉斂諸器物,悉以陳列也。
都籃:以悉設諸器而名之,以竹蔑,內作三角方眼,外以雙蔑闊者經之,以單蔑纖者縛之,遞壓雙經,作方眼,使玲成。高一尺五寸,底闊一尺,高二寸,長二尺四寸,闊二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