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
《法治日報》刊登文章
《〈云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3月1日起施行保護茶樹“活化石”免受損害》
聚焦云南古茶樹保護法治工作
全文如下
《云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近日獲得通過,并將于3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古茶樹,對古茶樹刻劃、折枝、挖根、剝皮,在古茶樹保護范圍內使用危害古茶樹的生長調節劑、化學除草劑等行為。
作為世界茶樹起源地和種質資源多樣性中心,云南省古茶樹資源豐富,在文化、生態、經濟和物種保護方面具有重要價值。云南的野生茶樹群落、野生茶樹以及古茶園、古茶樹,不僅是茶樹原產地、茶樹馴化和規模化種植發源地的“活化石”,也是重要種質資源庫。
《條例》明確將云南省行政區域內樹齡100年以上的野生茶樹和栽培型茶樹納入保護范圍,并規定行政區域內有古茶樹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古茶樹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統籌資金用于古茶樹的保護、管理、研究。
《條例》還規定,在古茶樹保護范圍內從事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開發建設旅游項目,探礦、采礦,開展科學研究、考察、教學實習、影視拍攝等活動,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并采取有效保護措施,避免古茶樹受到損害。
同時,《條例》禁止6種危害古茶樹及其生長環境的行為,包括擅自砍伐、移植古茶樹;對古茶樹刻劃、折枝、挖根、剝皮;在古茶樹保護范圍內使用危害古茶樹的生長調節劑、化學除草劑;破壞古茶樹保護范圍內的伴生樹木或者種植影響古茶樹生長的經濟林木、農作物;在古茶樹保護范圍內挖沙、采石、取土,使用明火,排放廢氣、廢水,傾倒、堆放廢渣;擅自移動、破壞古茶樹保護標志或者掛牌。
(責任編輯: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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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信息:標題:《法治日報》:保護茶樹“活化石”免受損害 《云南省古茶樹保護條例》3月1日起施行,作者:石飛,來源:法治日報,來源地址:https://www.puercn.com/news/133035/)